一、享受補償對象存續時間界定
2018年4月十堰市集中開展中心城區型煤加工企業清理摸排時在冊、并繼續開展型煤生產加工經營活動而且被依法取締的型煤加工企業(點)可享受專用設備補償。
二、享受補償對象認定
經市區兩級摸排清理認定,十堰中心城區型煤加工企業共有9家型煤加工企業(共11個加工點)為補償對象。
張灣區:5家
1、羅華北七里埡煤廠
2、曹鋒煤廠(包含曹鋒本人紅衛岔河和劉家溝兩個加工點)
3、鄭杰紅衛煤廠(張灣大嶺路)
4、勾建華紅衛煤廠
5、湯安儉煤廠(包含湯安儉七里埡加工點和湯君寶十堰火車站梯子溝加工點)
茅箭區:3家
1、李世巧三堰楊家溝煤廠
2、蘇芳保顧家崗煤廠
3、王海生施洋路煤廠
十堰高新技術開發區:1家
1、李從吉白浪煤廠。
三、享受補償對象的專用設備價值認定
由市級資產評估項目庫中公開招標評估機構十堰鯤鵬資產評估和房地產評估事務所依法對中心城區9家型煤加工企業專用設備進行評估,確定其應該享受的補償金額。
對上述公告若有異議,請書面反饋至十堰市經信局冶金化工產業辦。聯系電話:0719-8111694,傳真:0719-8111670,郵箱:syyjhg8111694@.qq.com。
公示期限:2019年5月7日-13日
特此公告。
十堰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19年5月6日